11月3日上午9:30,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长沙市教育局组织召开了长沙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招生录取调整行政决策听证会。
为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长沙市教育局采取自愿报名和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了17名听证会代表参加本次听证会。具体包括民办学校校长代表2名、公办学校校长代表4名、家长代表2名、教师代表2名、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代表1名,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代表1名,市司法局和市政府研究室各1名,教育领域专家2名。市教育局副局长缪雅琴和基础教育处、政策法规处、纪委等负责同志参加了听证会议。
按照《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行政决策听证会的要求,市教育局于2020年10月21日举行了听证会前的决策内容告知会,向听证代表介绍听证会组成的基本情况及拟作出行政决策的内容、理由、依据和背景资料。
本次听证会主要对长沙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招生录取政策调整听取公众代表意见,具体内容有: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呈现方式、学科分值,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方式及工作进程等。
听证会上,缪雅琴副局长代表市教育局向听证与会代表介绍了长沙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招生录取政策调整的背景和主要内容,听证会代表围绕政策调整内容进行充分的沟通与交流,就如何使改革方案更科学合理提出了合理化的建议。
市教育局负责同志认真听取了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并提出将认真研究听证会代表提出的意见,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长沙实际情况,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报市委市政府进行决策。
据悉,自2006年长沙全面推进中考中招改革,推行学业成绩等级制呈现,综合考虑学生学业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予以录取, 很好地契合了《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总体要求,推进了长沙基础教育的整体发展,长沙涌现了一批优质高中学校,很好地满足了百姓的入学需求,长沙基础教育呈现出优质发展的良好态势。但在推进的过程中,也存在区分度不高、踩线学生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难以控制等一些难以化解的困难和问题,导致部分高中学校因超计划招生出现教育教学设施和教师配置困难,不能很好落实新高考选课走班要求,影响高中阶段教育教学,亟待对招生改革方案进行调整和优化。听证会上,代表们达成了统一认识,等级制、分数制是成绩的两种呈现方式,分数是精细的等级,等级是粗略的分数,无论实行等级制还是分数制,都不影响对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发展的培养和塑造。本次调整改革,是基于新高考背景下顺利推进人才培养的需要,也是对百姓诉求的回应。力求通过招生制度的调整,切实解决教育教学改革推进中存在的影响教育优质发展的现实问题,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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